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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保户申请五保户供养
德宏市五保户办理指南 [查看全文]
更新时间:2015-07-09 13:57:54
办理条件

1、无法定扶养义务人,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,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;

2、无劳动能力的人;

3、无生活来源的(包括捡垃圾者,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);

4、老年、残疾、未满16周岁的村民。

注:法定扶养义务人,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、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。

办理材料

1、本人向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申请

2、农村五保待遇申请书;

3、居民户口本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(离婚证)

4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;

5、家庭收入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

6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

办理流程

1、由申请人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申请表;

2、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查;

3、村委会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表送镇民政科 审批;

4、镇民政科对申请人进行审批;

5、村委会与申请人签定五保供养协议,由镇民政科发给《五保户供养证》;

6、从签定供养协议后,根据各村委会的实际情况和五保户的个人意愿,实行集中或分散供养

民政局地址
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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